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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光眼不宜从事的职业有哪些

 

 

过完年,一波密集的招聘会袭来,找工作的你准备好了吗?

  年后相对于年前是比较好找工作的,因为有的公司员工要跳槽或者离职,都会在拿到年终奖后再离职,所以你就有很多机会去填补离职人员的空隙。

  

  一般地说,青光眼患者如果全身情况良好,没有出现很大的视功能损害的,可以继续工作不必特别担心。接下来我们从以下两方面来谈谈青光眼患者的工作限制问题。

  

  不适当的工作对患者的危害:是指这些工作可能加重病情或诱发疾病发作。

  

  1闭角型青光眼不宜从事长期低头、弯腰、伏案的工作——如写作、编辑、耕地、清扫等。因为重力的原因,眼前放的空间被压缩地更小,可能诱发疾病发生。

  

  2闭角型青光眼不宜在黑暗的环境中长期工作——如采矿、夜间巡逻、夜间驾驶等。

  

  3闭角型青光眼不宜在工作中过度激动——如演员、刑侦人员、调度指挥员等。

  

  4如果用眼过多,可能造成视疲劳,也对疾病的康复不利。如电子通信业、广告业、美术、校对、文字编辑等。当然这不是绝对的规定,因为疲劳的感觉是因人而异的。   

  不良的视功能而对工作的影响:是说患者不适合承担这类工作,不能保证这类工作比较好的完成。

  

  青光眼损害了视神经纤维之后,主要的后果是视野的狭小。视野的改变在早期可能是中央部、或者是中央稍偏外部的损害,中期可能是上半部或者下半部类似弓形的视野损害,然后视野从外周开始损失,并逐渐向中部扩展,最后导致视野狭小到只能看到眼前正中很小的一部分,我们称为“管状视野”。

  

  因为这些原因,我们应该准确掌握自己的病情,知道自己目前的视野情况,避免从事需要很大注视范围的工作。比如航海、塔台观察、天象观察、交通指挥、驾驶员、勘测、野外考察等,这既是对所从事的职业负责,也是为了避免患者自己出现人身安全事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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